推荐: 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推动人身保险行业建立管理体系科学、利益分配公平、激励机制有效的营销体制,培养笃守诚信理念、筑牢合规意识、明悉客户需求、具备专业知识、提供优质服务的高素质保险销售人才队伍,促进人身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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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证监会发布《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截至2022年11月18日)》,该名录显示有37家机构入选,包括16家商业银行,14家券商,7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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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国家疾控局副局长常继乐介绍,二十条优化措施涉及的优化调整是基于多地疫情防控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相关评估数据做出的。

关于启用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的通知

保监发〔2004〕123号各保险公司:为进一步加强保险统计信息管理,提高保险统计工作效率,中国保监会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设计开发了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经测试,该系统符合有关设计要求,现决定启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启用时间信息系统的启用时间为

转发《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问题的答复》的通知

保监厅发〔2004〕53号各保监局、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自2004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于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实施后,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标准和计算方法的规定较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了很大变化。现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新的人

关于对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的复函

保监厅函〔2004〕114号南昌仲裁委员会:你会咨询函((2003)洪仲字第100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我会意见函复如下:一、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制定本意,不明外来火源引起的火灾不属于本条款第3条第(六)项规定的责任免除事项。二、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25条和第30条的规定,机动车违反法律

关于妥善解决储金业务清退后遗留问题的函

保监厅函〔2004〕75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保监局近期向我会报告了湖北省监利县柘木乡农房储金保险纠纷问题及处理情况。这次纠纷产生的原因之一在于你公司监利县支公司没有按照既定规章制度和规范程序办理储金承、退保业务,损害了农民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

关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有关事项的复函

保监厅函〔2004〕183号滕永义、滕维、陈美莲、吴统衡、吴泽欣、吴统真、孙勇:你们请求我会履行政务信息公开的《请求书》收悉,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一、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

关于印发派出机构管理部工作规则的通知

保监厅发〔2004〕13号机关各部门,各保监局:为明确派出机构管理部职责,使其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经会领导同意,现将《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管理部工作规则》印发执行,以便有效地开展工作。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派出机构管理部反馈。

关于切实做好派出机构更名后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

保监厅发〔2004〕14号各保监局:为切实做好派出机构更名后的公文处理工作,使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文处理办法》(保监发〔2003〕144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保监局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本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按照《中国保险

关于上海市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若干问题的复函

保监厅函〔2004〕5号上海保监办:你办《关于上报上海市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和费率的请示》(保监沪发[2003]162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函复如下:一、对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费率实行浮动,有利于细分市场,有利于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有利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保险业社

关于印发《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保监发[2000]144号北京、上海、广州保监办,各保监办筹备组,各保险公司: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保险中介市场的管理,规范保险兼业代理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我会制定了《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会报告。特此通知。二OOO年八

关于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2000]133号各寿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为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现将人身保险业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展业宣传(一)保险公司及其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