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第203页

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试行)》的通知

保监发〔2003〕20号各保监办:为加强对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监管,促进财产保险公司健康发展,我会制定了《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试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监管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为每季测算,所用数据应从《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报表(试行)》(该表中所列数据

关于对浙江省保险市场多头执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保监办函〔2003〕129号杭州保监办:你办《关于拟请求浙江省人民政府制止浙江省保险市场多头执法的请示》(保监浙发[2003]11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同意你办积极寻求当地政府的支持,妥善解决与工商部门的争议。在目前双方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含义各执一词的情况下,通过省

关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保险法律问题的复函

保监函〔2001〕211号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你院9月27日关于咨询保险法律问题的来函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一、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有两种确定方式,既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也可以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如果

关于严禁协助境外保险公司推销地下保单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2004〕29号各寿险公司:近来,一些内地寿险公司的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向内地客户宣传和推荐境外保单,甚至将内地保险公司的营业场所提供为境外保险公司的推销活动场所。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侵害了内地投保人的合法权益。为严禁协助境外

关于统括保单业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保监发〔2002〕32号各保监办,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使保险公司进一步明确开展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括保单业务的要求,现就统括保单业务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统括保单只能由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授权的省级分公司的业务部门出具,其他分支机构不允许出具

关于保险理赔纠纷咨询意见的复函

保监办函〔2003〕1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你院关于保险金理赔纠纷一案的咨询函收悉。经研究,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车上责任险是机动车辆保险的附加险,在性质上属于财产保险范畴,其保险标的为因保险事故发生被保险人对车载货物和车上人员依法应负的赔偿责

关于境外船东互保机构承保国内航行油轮油污损害责任保险问题的复函

保监函〔2002〕13号国家海事局:贵局《关于境外船东互保机构拟对我国内航行油轮承保油污损害责任险事的函》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一、《保险法》第十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六十

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内设处室及主要职责的通知

保监发〔2004〕25号各保监局:《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内设处室及主要职责》已经主席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保监局要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精心组织,分步实施,逐步到位。二、各保监局内部处室设置方案须报中国保监会批准

关于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括保单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2002〕16号各保监办,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对外开放和中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员国的要求,促进保险市场规范发展,现对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括保单业务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保险公司承保大型商业保险,可采用异地承保、共保或统括保单的

关于行政处罚文书送达等问题的批复

保监办复〔2003〕128号石家庄保监办:你办《关于行政处罚文书无法送达问题的请示》(保监冀发[2003]9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