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 16家商业银行获得首批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机构

今日,证监会发布《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截至2022年11月18日)》,该名录显示有37家机构入选,包括16家商业银行,14家券商,7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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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国家疾控局副局长常继乐介绍,二十条优化措施涉及的优化调整是基于多地疫情防控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相关评估数据做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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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发送的社保卡办卡(电子社保卡申领)短信,不会附加任何不明网址,推送的短信不需要输入任何涉及个人信息、金融账号等私密信息。

关于统括保单业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保监发〔2002〕32号各保监办,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使保险公司进一步明确开展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括保单业务的要求,现就统括保单业务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统括保单只能由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授权的省级分公司的业务部门出具,其他分支机构不允许出具

关于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括保单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2002〕16号各保监办,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对外开放和中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员国的要求,促进保险市场规范发展,现对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括保单业务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保险公司承保大型商业保险,可采用异地承保、共保或统括保单的

关于机动车辆保险监制单证技术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2002〕11号各保监办,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机动车辆保险监制单证管理办法》(保监发[2002]6号),做好机动车辆保险监制单证(以下简称“监制单证”)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印制问题通知如下: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体为书宋简体12P

关于调整终身年金生命表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发〔2004〕31号各寿险公司:为了解决终身年金定价生命表与准备金评估生命表不一致的问题,防范和化解寿险公司经营终身年金业务的风险,现将生命表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寿险公司厘定终身年金费率时,可以对《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1990-1993)》养老金业务用表(以下简

关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2002〕77号各保监办,各寿险公司:为规范各寿险公司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演示利率演示利率是公司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对应资产的未来年投资收益率假设。保险公司应根据过去的经验保守的确定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演示

关于印发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的通知

保监发〔2003〕67号各保监办,各寿险公司:为加强对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监管,规范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工作,我会制定了《个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个人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个人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以下统称为《规定》),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保险合同在

关于做好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保监发〔2003〕19号各寿险公司:《中国保监会关于做好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2]8号)下发以后,对规范和提高各寿险公司编制分红产品专题财务报告的质量起到了明显的作用。根据一年的执行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编报质量,经研究,对有关

关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2002〕77号各保监办,各寿险公司:为规范各寿险公司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演示利率演示利率是公司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对应资产的未来年投资收益率假设。保险公司应根据过去的经验保守的确定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演示

关于在兼业代理网点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批复

保监函〔2002〕119号广州保监办:你办《关于在兼业代理网点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有关问题的请示》(保监粤发[2002]50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保险公司可以在银行等兼业代理单位销售专门为兼业代理单位销售而设计的分红保险。二、暂不允许保险公司在银行等兼业代理单位

关于在北京等试点城市放宽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额通知

保监发〔2002〕34号各寿险公司:为了适应保险市场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投保的未成年人人身保险的死亡给付保险金额的上限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二、其他地区的保险公司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