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 16家商业银行获得首批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机构

今日,证监会发布《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截至2022年11月18日)》,该名录显示有37家机构入选,包括16家商业银行,14家券商,7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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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国家疾控局副局长常继乐介绍,二十条优化措施涉及的优化调整是基于多地疫情防控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相关评估数据做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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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发送的社保卡办卡(电子社保卡申领)短信,不会附加任何不明网址,推送的短信不需要输入任何涉及个人信息、金融账号等私密信息。

关于印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场检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保监发[2001]104号各保监办,机关各部门:现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场检查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自2001年5月1日起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中国保监会。二OO一年四月二十九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场检查工作规程一、总则(一)为使现场检查

关于处理有关保险合同纠纷问题的意见

保监发[2001]74号机关各部门,各保监办、保监办筹备组: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保监会及派出机构经常遇到当事人、司法裁判机关关于保险合同纠纷中具体问题的咨询、请示等,内容涉及条款解释、保险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及其他有关诉讼事宜。为进一步明确保险监管职能,提高监管工作

关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2004〕39号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中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强制三者险”)制度的有关规定,确保强制三者险制度的有效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积极配

关于规范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2004〕7号各保监办、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险行业协会: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以下简称“车贷险”)自开办以来,对推动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和汽车消费市场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车贷险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经营风险也日益显现,一定程度上暴露了车贷险业务在保

关于统括保单承保问题的复函

保监办函〔2003〕102号三井住友海上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你公司《三井住友海上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统括保单承保方式的请示》(三井住友海上保[2003]67号)已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我会《关于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括保单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2]16号)中指出:统括保单是指

关于财产保险投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2003〕83号保监办,各财产保险公司:为支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鼓励财产保险公司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或企业招标过程中的财产保险投标活动,促进财产保险业务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产品创新,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政府采购和企业招标

关于《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性质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保监办复〔2003〕92号太原保监办:你办《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与太原市北晨综合开发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有关问题的请示》(保监晋发[2003]3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的通知

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试行)》的通知

保监发〔2003〕20号各保监办:为加强对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监管,促进财产保险公司健康发展,我会制定了《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试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监管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为每季测算,所用数据应从《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报表(试行)》(该表中所列数据

关于统括保单业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保监发〔2002〕32号各保监办,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使保险公司进一步明确开展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括保单业务的要求,现就统括保单业务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统括保单只能由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授权的省级分公司的业务部门出具,其他分支机构不允许出具

关于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括保单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2002〕16号各保监办,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对外开放和中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员国的要求,促进保险市场规范发展,现对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括保单业务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保险公司承保大型商业保险,可采用异地承保、共保或统括保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