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 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推动人身保险行业建立管理体系科学、利益分配公平、激励机制有效的营销体制,培养笃守诚信理念、筑牢合规意识、明悉客户需求、具备专业知识、提供优质服务的高素质保险销售人才队伍,促进人身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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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证监会发布《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截至2022年11月18日)》,该名录显示有37家机构入选,包括16家商业银行,14家券商,7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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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国家疾控局副局长常继乐介绍,二十条优化措施涉及的优化调整是基于多地疫情防控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相关评估数据做出的。

关于平安产险与平安寿险营销员签订销售代理协议有关事项的复函

保监厅函〔2012〕30号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平安产险与平安寿险营销员签订销售代理协议的请示》(平保产发〔2011〕270号)收悉。经研究,因请示事项不符合我会有关规定和防范风险、明确管控责任的原则,我会不同意中国平安财

关于调整保险业务监管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发〔2012〕10号各保监局、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外国保险机构代表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保险业务监管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3228号)规定,现将调整保险业务监管费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等有关事项

关于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

保监发〔2012〕9号各保监局、机关各部门、各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2012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好社会上普遍反映保险业存在的理赔难、销售误导、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平稳持续健康发展

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的通知

保监发〔2012〕8号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加强保险公司财会工作管理,规范保险公司财会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〇一二年

关于加强农业保险理赔管理工作的通知

保监发〔2012〕6号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为规范农业保险经营行为,提高农业保险理赔服务质量,保障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各财产保险公司应按照“主动、迅速、科学、合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农业保险理赔管理工作,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和“理赔结果

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理赔服务质量的意见》的通知

保监发〔2012〕5号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监管思路,切实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促进财产保险业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实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监会研究制定了《中国

对《关于再保险业务安全性有关问题的通知》适用范围的复函

保监厅函〔2012〕4号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再保险业务安全性有关问题的通知〉适用范围界定的请示报告》(现代财产保险发〔2011〕18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关于再保险业务安全性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7〕11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临时

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管理规范》的通知

保监发〔2012〕7号各财产保险公司:为规范财产再保险市场,促进财产保险公司提高再保险业务管理水平,实现财产再保险业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会制定了《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管理规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2012〕2号各人身保险公司、各保监局:为了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配合《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1〕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施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下列人身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中国保监会审批

关于保险分支机构业务范围变更有关事宜的复函

保监厅函〔2011〕452号河南保监局:你局《关于请示保险分支机构业务范围变更有关事宜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其法人机构业务范围内扩大自身的业务范围,无须经保监局批准,但应当向当地保监局报告,并提交法人机构授权书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