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第218页

关于印发《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保监发[2000]144号北京、上海、广州保监办,各保监办筹备组,各保险公司: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保险中介市场的管理,规范保险兼业代理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我会制定了《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会报告。特此通知。二OOO年八

关于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2000]133号各寿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为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现将人身保险业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展业宣传(一)保险公司及其代理

关于印发《人身保险产品定名暂行办法》的通知

保监发[2000]42号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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