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第208页

关于新疆莫索湾垦区法院的回函

保监法[2000]1号新疆莫索湾垦区法院:你院发来的关于新疆保险公司“为了明天”人寿保险合同纠纷案的函已收悉。现对有关问题回复如下:一、关于“为了明天”保单的性质问题。“为了明天”保单是两全保险,属于一般寿险保单,它既区别于保险人根据实际中形成的利差而承担给付责任

关于保险经纪公司选择保险人方式的复函

保监函〔2002〕183号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保险经纪公司可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等方式为投保人选择保险人的请示》(江泰请字[200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保险经纪公司可以“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关于建立分红保险、投资连接保险报告制度的批复

保监寿[2000]19号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联大众人寿

关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有关二年内解除保险合同手续费条款请示的批复

保监寿[1999]24号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你公司《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有关二年内解除保险合同手续费条款进行解释的请示》”(国寿发[1999]2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

关于贯彻执行保险中介机构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2001〕195号各保监办:保险中介机构管理规定已经发布,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保监办应结合实际,组织学习保险中介机构管理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二、各保监办收到保险代理机构、保险公估机构的筹建申请材料后,应登记备案。每月15号之前,各保监办将上一个月收到材

关于放开短期意外险费率及简化短期意外险备案手续的通知

保监发[2000]78号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太平洋安泰人寿

关于对《关于保监会文件执行过程中若干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保监寿[1999]21号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保监会文件执行过程中若干问题的请示》(平保发[1999]0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关于人身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1999]15号)中的有关问题。1、第一条“关于条款、费率的使用”第三项规定“……人寿保险

关于加强保险代理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2001〕158号各保险公司,各保监办:为规范保险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明确保险公司对保险代理机构的管理责任,强化保险公司对保险代理业务的管理,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保险公司必须切实承担起对保险代理机构市场行为的管理和监督职责,加强对保险代理机构保险业务的管理

关于界定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

保监发[1999]245号各保险公司:为进一步规范保险经营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现就责任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界限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责任保险属于财产保险业务,由财产保险公司经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身保险业务,由

关于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保监函〔2003〕1076号济南保监办:你办《关于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保监鲁发[2003]222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一、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办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应将相关的产品材料向当地保监办报告。已备案的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如果涉及除保险费率之外的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