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第176页

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适用〈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保监发〔2008〕101号各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为正确适用《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管理工作,我会结合有关监管实践,制定了《中国保监会关于适用〈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现予印发,请遵照

关于加强人身保险收付费相关环节风险管理的通知

保监发〔2008〕97号各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为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人身保险公司收付费环节的资金管理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收付费管理(一)本通知所称收付费是指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支付退保金

关于实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发〔2008〕89号各保险公司,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2008年7月10日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8〕1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为确保《管理规定》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最低资本评估标准(一)财产保险公司应具备的最低资本为非寿险保

关于执行《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2008〕88号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管理,更好地指导各公司执行《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在执行适用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关于交易额的计算方式《办法》第11条规定的关联交易的交易

关于外资保险公司关联交易范围界定问题的复函

保监厅函〔2008〕280号丘博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需事先批准的关联交易的范围的界定的请示》(丘博保发〔2008〕091号)收悉,现函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是审慎监管原则的体现,旨在避免外资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中可能出现的利益输送等

关于进一步改进交强险理赔服务质量的通知

保监发〔2008〕80号各中资产险公司、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为进一步加强交强险业务管理,提高交强险服务质量,保护被保险人和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简化理赔手续和流程

关于信访工作有关问题适用法规的复函

保监厅函〔2008〕263号深圳保监局:你局《关于信访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深保监发〔2008〕98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对于第一类事项,如果保险公司单方面注销已生效的保险单,则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款所称的“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可依据该款

关于印发《新增长期意外险等业务统计指标》的通知

保监厅发〔2008〕45号各保险公司:为全面掌握长期意外险等业务发展情况,科学制定监管政策,我会制定了《新增长期意外险等业务统计指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公司在本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我会统计信息部联系。联系人:段海洲电话:010-66286618传真:010-66288

关于对《保险法》第27条理解有关问题的复函

保监厅函〔2008〕249号大连保监局:你局《关于法院对<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理解是否正确的请示》(连保监发〔2008〕70号文)收悉。经研究,对有关问题答复如下:关于《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二年”、“五年”期限的理解,大连市人民法院的基本观点是成立的。《保险法》第27条规定

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资格考试报名费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保监发〔2008〕69号各保监局:为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加强保险中介人资格考试和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收缴管理工作,我会制定了《中国保监会资格考试报名费收缴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中国保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