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第144页

保险公司故意超额承保的法律规制

【摘要】我国《保险法》第55条对超额承保的规定是针对被保险人故意超额投保而做出的,然而实践中往往是保险公司故意超额承保,这严重损害了被保险人的利益,应当通过法律对保险公司超额承保加以规制:一是,通过立法明确规定保险人有查明保险标的之义务并规定违反义务之后果;二是

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对口支援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指导意见

保监发〔2014〕23号机关各部门,江西保监局,各保险公司:振兴发展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老区、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全国革命老区加快发展具有标志性意义和示范作用。对口支援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支持定南振兴发展,确保定南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党

从保护保险消费者知情权谈信息披露监管手段的运用

【摘要】信息披露作为IAIS核心监管原则和偿付能力监管三支柱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保险信息透明度,保护保险消费者知情权,强化外部约束方面意义重大。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监管部门主导下、以保险公司强制披露信息为主、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选择披露为辅、涉及公

合理期待原则的引入与适用制度设计——私法规制寿险销售误导的路径探索

【摘要】寿险销售误导成为当前中国寿险市场、乃至整个保险业的一颗“毒瘤”。为祛除此颗“毒瘤”,以实现保险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寿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理论界及实务届都在积极探寻医治之道。笔者也试着以保险合同法为视角,从寿险销售误导产生的原因说起,在分析现行立法中合

中国保监会关于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保监发〔2014〕16号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中国保监会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项,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国保监会及各保监局自2014年3月1日起,不再受理已取消项目的申请。已经受理的申请,应继续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北京保险产业园创新发展的意见

保监发〔2014〕20号机关各部门,各保监局,培训中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精算师协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各保险公司,北京市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探索保险业全面深化改革新途径,激发科学发展新活力

中国保监会关于外资保险公司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2014〕19号各外资保险公司:为提高再保险交易安全性,防范金融风险跨境传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外资保险公司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的分出或分入业务应报中国保监会批准。未经中国保监会

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发〔2014〕12号各人身保险公司:为防范风险,促进高现金价值产品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高现金价值产品是指第二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与累计生存保险金之和超过累计所缴保费,且预期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满3年的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变

中国保监会关于发布《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行业标准的通知

保监发〔2014〕6号机关各部门、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为全面、系统、规范、详细地评定由于意外伤害因素引起的伤残程度,确定意外险产品或包括意外责任的保险产品中伤残程度的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