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一人组建抗癌公社,到2014年10月拿到第一笔天使轮融资后组建团队并改名为“康爱公社”,成为第一家互联网互助平台,张马丁是网络互助平台中坚持最久的人,尽管康爱公社依旧在亏损。

只要支付几元钱的会员费,一旦生重病,平台里的会员互相帮助,每个人出很少的钱,便可以让生病人获得最高达数十万元的救助金,听起来似乎是“天方夜谭”的网络互助平台,一度热闹喧嚣,资本纷至沓来,短短的三年多里,上百家互助平台如潮水般涌来。然而,监管部门的连番警示和“非法集资”“保险还是骗人”等质疑,又让这股热浪在短时间里迅速退烧,仅2017年,便有数十家平台倒闭。

至2018年初,市面上仅剩下轻松互助、夸克联盟、量子公社和康爱公社等十几家网络互助平台,而活下来的平台,依旧要在公益和商业中生存,在合规与非法中寻找平衡。

现状 明确的监管红线与算不清的“账”

自2015年至今,保监会多次针对网络互助平台下发风险提示,称“部分网络互助平台以‘互助共济’的名义向公众收取费用并积累资金,并公开承诺责任保障是违规行为”,尤其禁止网络互助平台打出“保险”旗号。监管并非杞人忧天,相较有着雄厚担保财力的持牌保险公司和保监会双重保障的保险,网络互助平台并没有那么“保险”。

无法坚持的离场者

同心互助、八方互助、未来互助、蝌蚪互助、比肩互助……2016年下半年到2017年底,受监管影响,数十家网络互助平台陆续倒闭,有的平台甚至连自己180天的会员观察期都没“捱过”。

比邻互助便是2017年停止运营的众多网络互助平台之一,相比一些不愿接触媒体的已停运平台,对于停运,其创始人方思敏显得平静而坦然。

方思敏曾经以为网络互助平台借助互联网渠道发力、以互助作为道德背书、凭借低廉的运行成本、低廉的价格可以吸引大规模用户,然后通过规模效应做到高保障,但在实际运营中发现,这种模式从根本上行不通,每人30万元的赔付金,每年只需交几十元,这不符合保险精算规律。而且万一用户因为便宜选择注册互助会员,却因此不买真正的商业保险,事后很可能耽误投保的最佳时机。最终比邻互助因为下一轮融资困难而选择关闭。

另一家停运的互助平台是某互联网公司的内部项目,其负责人告诉《IT时报》记者,2016年网络互助平台兴起之初,大家都很看好,但经过内部用户测试、收集购买意愿和反馈、评估后续市场状况之后,项目组觉得很难解决上述难题,最终,测试期都没结束,项目便停掉了。

尽管被要求与“保险”严格区分,但实际上,网络互助之所以吸引人,恰恰是其类保险的功能,而保障,原本是一个长期见效的项目。靠什么为会员提供长达数十年的互助服务?对于自身生存仍是问题的网络互助平台而言,这似乎是一个无解之谜。

压在坚持者身上的稻草

压在网络互助平台身上的不止一根稻草。

如今仍在坚持的网络互助平台分为两类:以康爱公社为代表的互助平台是少数派,原则是不提前预付费,事后按照所需赔付额再要求会员均摊。张马丁认为这种模式虽然不如预付费的会员留存率和筹款效率高,但将互助平台与保险严格区别开来,保证平台确实符合保监局规范,只是这样做的风险在于,一旦项目太多,会让会员产生疲劳感,甚至退出。另一种模式则与保险类似,加入的互助者需要预付一定的金额以维持自己的会员资格,并每次都对求助项目均摊费用,但由于预收费,很难逃避对于平台“资金池”和“项目真实性”的质疑,而且也没有能力像保险公司那样做到精准计算,以确保会员费和互助金在合理的比例范围之内,防止最后因挤兑而整个项目崩塌。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精算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李晓林教授曾做过这样的计算,假设承诺会员一旦得大病,就将得到30万元的互助金,以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6病种经验发生率男表(CI1)为参照依据,30岁男性的发生率大约为万分之八(0.000783),51岁男性发生率大约为万分之八十(0.00796)。很容易发现,30岁的男性群体每人分摊240元,才能实现患者的30万元互助金;而51岁的男性群体,每人需要分摊2400元,才能实现患者的30万元互助金,而这仅是6种大病的疾病率,如果是25种或者更多的疾病,其疾病率会更高,分摊的钱会更多一点,“互助平台每个人只收几元钱,很可能有问题。”李晓林是网络互助平台坚定的反对者。

曾在2016年9月获得3000万Pre-A 轮融资的17互助,在2017年6月突然要求老会员将预存的互助金额从9元提高到49元,如果会员不充值,便默认退出,理由是“大量尝试性入会者与真正抱有互助精神的会员在数量上不对称的局面,权利与义务失衡”。但在老会员看来,这正是平台无法控制赔付风险的体现。数据显示,2017年3月还拥有129万会员的17互助,到2017年中旬,会员量骤降到6万。简单做个计算,一共预付费约在294万左右,如果是最高金额为30万元的癌症救助金,只够救助9个人。

2018年2月6日,记者在17互助官网上并未看到当前会员数量,而融资记录依然停留在那次3000万的Pre-A 轮。

除了误导消费,监管方更担心因风控措施不完善引发的金融风险。

某互助平台创始人坦承,这种担心并非多余,互助平台不具备保险公司在几百年行业发展中累积下来的兜底策略、精算策略,一旦遭遇唐山大地震这样规模的群体性偶发灾难,凭借当前平台风控能力,立刻就会崩盘。

前路 丰满的承诺和骨感的现实

互助平台的承诺是丰满的——10元互助金,最高30万赔付金。对于面临突然的重疾而无力治疗的人来说,这无异于沙漠中的水源。

这种看起来门槛很低的保障对互联网用户有着天然的吸引力,因此,自此类平台出现后,用户量增速可观,轻松互助、水滴互助都是千万级用户规模。

风险投资的入场,更是推动互助平台进入势头迅猛的发展阶段,入行者奉行这样的逻辑:只要用户规模足够大,商业模式自然就来了。但在另一些人看来,网络互助自带公益特性,与商业有着天然的对立性,商业成就社会事业,天生就是伪命题。

超过2000万人的“刚需”

张马丁成立互联网互助平台的灵感,来自过去村庄里大家筹集善款帮助贫困家庭解决困难的模式。张马丁告诉记者:“互助是中国几千年的传统,一旦你开始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态担忧,这就是刚需。”

这种刚需带来了一串可观的数据:轻松互助会员数超过2000万,仅中青年大病互助计划一项便救助了389人,涉及救助金额8949万元,平均每人23万元;水滴互助没有直接公开救助人数,但参与会员数已超过1500万人,从公示的救助项目来看,求助者获得的互助金从1万元到30万元不等。

杨小兰(化名)是某互助平台的会员,加入平台半年后被查出患有鼻咽癌,经过平台方半年的观察期和第三方机构的信息核实,最终获得了该互助平台十几万的赔付金。杨小兰觉得平台切实帮自己解决了大病救助的资金问题,也向自己身边的人推荐了该平台。而同样获得大病救助金的刘先生也表示,互助金确实帮助自己的家庭解决看病资金短缺的问题,刘先生还证实,仅通过一个月的时间,平台就完成了项目审核并发放救助款。

“虽然自己也有医保,但10元钱金额不算高,加入网络互助平台算是多一份额外的保障。”网友“雨夜的浪漫”的想法或许代表了一大批参加互助平台的会员,他给全家人都充值了轻松互助会员。

多名互助平台创始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都提及,希望互助平台能为中国未来的医改与社改做点什么。

用金钱和技术捆绑的信任

信任,是网络互助平台的生命线,但某种程度上,信任,需要用金钱做担保。

在网络互助平台的官网上,很少公开提到这样一笔费用,“如果发起求助,需要提前缴纳3000或者4000元,用于支付第三方公司的调查。”对于每个求助者来说,这是“诚信的价格”,一旦第三方公司认为求助者在加入会员前隐瞒了身体状况,或有其他不符合入会的情况,求助项目不会被通过,而这笔钱也不会退还。

为多家互助平台负责项目审核的深圳市优智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吴文兵告诉记者,很多人在加入互助平台时并没有读过相关条款,有些人并不符合加入的条件,这导致他们在后期赔付过程中屡屡受阻。

然而,也有会员认为,不少互助平台有意无意弱化了参与互助所需条件的告知,从而以此为理由,变相减少最终实际赔付的人数。

2月5日,《IT时报》记者登录了多家互助平台,在充值加入会员的过程中,写有具体入会要求、会员入会限制条件等信息的《互助公约》或《健康要求》基本都被置于整个页面最下方的小字部分,如不特别留意,很难注意到。

而在众安保险官方网站,购买者一旦进入产品界面,首先会跳出“健康告知”页,在被问及“被保险人是否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描述(关于投保人身体状况的问询)”时,用户必须勾选“以上全否”才能进入投保界面。

“信任”也是量子公社创始人许剑锋的关键词。创立量子公社前,许剑锋在上海的金融圈摸爬滚打了十余年,他认为,互助平台当前首先需要获得公众信任。

量子公社将区块链技术引入互助平台,正是对解决信任问题的有益尝试,“区块链高度分散的业务场景,与互助平台上千万会员高度分散的场景十分相符。区块链技术中分布式存储、加密存储使得其客观性和不可抵赖性被纳入互助平台。”他相信,如果想看的东西看得见,想查的查得出,那么消费者就会为其买单。

避开保险路径的张马丁则坚持不预收费,这是建立信任的基础,同时用小团队低成本来实现盈亏平衡。

相互保险开启了合规之路?

在互助平台的发展道路上,夸克联盟走出一条与其他互助平台截然不同的道路——与商业保险机构联合推出“相互保险”。2018年1月9日,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与夸克联盟在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1月22日,夸克联盟推出了国内第一份相互保险“少儿重疾医疗互助保险”。需要提及的是,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是2016年6月22日保监会正式许可筹建首批相互保险社试点机构后,批准开业的第一家相互保险社,也是唯一一家具有全国经营牌照的保险社,夸克联盟是当前众惠保险的唯一合作企业。

然而,尽管有这样的合作出现,李晓林依然坚决抵制“互助平台转型互助保险”的说法,他强调,这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

在李晓林看来,合法的相互保险社是保险机构的一种形式,跟股份制保险相似,由保监会批准,其偿付能力和公平性由一套复杂且透明的监管体系以及相关资产配置机制和决策制衡机制保证,只是最后的利润给会员分红。而网络的互助平台不是保险公司,没有偿付能力监管,也没有公平性监管,它的承诺未受监管者核算和管理。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中,仅可以让互联网公司成为经过批准的兼业或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作为相互保险产品的销售平台进行合作,但这并不能说明互助平台自己的业务因此合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