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出台文件,对受疫情影响的湖北地区机动车辆保险期限给予延长。文件要求,对2020年1月23日至疫情防控结束前有效的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保单的保险期限进行延长,保单延长时间以政府公告的疫情防控期为准,全省统一。起始(车辆禁行)日期为2020年1月23日零时,终止日期为省政府公告的取消车辆禁行之日零时。
3月4日,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出台文件,对受疫情影响的湖北地区机动车辆保险期限给予延长。文件要求,对2020年1月23日至疫情防控结束前有效的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保单的保险期限进行延长,保单延长时间以政府公告的疫情防控期为准,全省统一。起始(车辆禁行)日期为2020年1月23日零时,终止日期为省政府公告的取消车辆禁行之日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