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厦银保监罚决字〔2020〕4号、7号)显示,厦门惠晟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与厦门天地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提供虚假报告报表,妨碍依法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责令上述两公司停止接受全部新业务三年。
值得注意的是,厦门惠晟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与厦门天地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为同一股东。据天眼查,厦门惠晟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与厦门天地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厦门天地安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厦门天地安集团有限公司大股东为张文元,持股比例99%。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以下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