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保险监管工作的“牛鼻子”,公司治理监管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独家获悉,本周银保监会接连下发文件,从公司治理评估、股权和股东行为管理等多个方面,着手加强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
据多家保险公司反馈,相关文件主要包括《关于加强股权变更备案和关联交易报告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股权变更报告通知》)、《关于开展公司治理评估工作的通知》(下称《公司治理评估通知》)等。
清洁公司治理源头
当前,保险业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期,公司治理监管也进入专业化功能监管的新时期,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有效性已经成为监管部门新的历史使命。
据接近监管部门的业内人士称,鉴于目前保险业公司治理仍存在股权管理不够规范、治理机制不够健全、内部管控不够严密等问题,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的监管思路,将首先聚焦在加强股权和股东行为管理上。
《股权变更报告通知》对保险公司在股权变更备案和关联交易报告管理方面,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保险公司应强化公司责任主体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股权变更、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核把关,依法对外披露信息,确保有关事项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是,切实加强实质性审核。保险公司董事长、董秘应切实履行保险公司处理股权事务的直接责任人职责,对股权变更进行实质性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填写股权变更备案报告表,并出具合规承诺书。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与合规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对关联交易事项合规性审核的直接责任,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实质性审核。
三是,规范材料报送工作。各保险公司在报送股权变更备案及关联交易报告材料时,应根据情况增加报送相关报告表和合规承诺书。监管部门收到保险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报送的完整材料,视为完成备案或报告工作。
股权管理是公司治理的基础,股权结构和股东行为深刻影响着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因此,加强股权监管就是从源头上对公司治理进行整治和规范。
据了解,监管部门将加强对保险公司股权变更和关联交易的动态监管。对未履行主体责任或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股权变更和关联交易不符合规定的,监管部门在依法责令保险公司改正的同时,依法从严追究保险公司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治理评估工作启动
本周下发的另一份文件透露,监管部门将对各保险公司开展2020年公司治理评估工作。
这份《公司治理评估通知》披露,此次主要评估的内容是2019年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状况(可结合实际适当向前追溯),包括: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监事会和高管层治理、风险内控、关联交易治理、市场约束、其他利益相关者治理等8个方面。
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评估工作主要包括:机构自评、监管评估、结果反馈、督促整改等环节。其中,机构自评将在2月上旬之前完成;监管评估分为现场评估和非现场评估。地方监管局将组成评估组,对部分保险公司进行现场评估,监管评估工作将在4月底之前完成。
据了解,监管评估结果确定后,监管部门将向各保险公司反馈,提出整改要求,对发现违法违规且符合行政处罚情形的,将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开展公司治理评估是推动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机制。通知要求各公司予以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公司治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公司治理评估具体负责部门和相关联系人,确保责任到人。同时,要求各公司认真做好自我评估,确保提供的数据与资料真实可靠,配合做好监管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结果真实、恰当反映公司的治理状况。并做好整改工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一家保险公司人士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