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比较专业,但有些“复杂”是人为因素故意导致的。国内重疾险到底有多复杂?首先是“组合销售”实为捆绑。例如一家大型寿险公司主推的少儿终身寿险及重疾险产品组合,在宣传时说“在售产品中重疾种类最多、多倍赔付、大病小病不用愁”,实际上主险为终身寿险,重疾险只是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30万元,20年交,每年需交保费近1万元。实际上,终身寿险部分并不能提供重疾保障,只是拉高保单价格。

其次,重疾病种拆分,保险责任“偷工减料”。例如,市场上热销的“高性价比”重疾险,保100种重疾,50种轻症,额外赔付5次,价格非常亲民,在市场上属中低价格。但细读条款会发现,同种类型疾病轻症或同一原因导致的疾病,做了“N选一”的免责处理。这种做法在市场上很普遍。为了在销售端不被比下去,近年各家保险公司竞相攀比疾病种类;为了拼价格,保险公司便将免责条款设置得很苛刻,对重疾险的保险责任“偷工减料”。

第三,宣传噱头多,存误导成分。例如,某公司宣传的“共享保额”产品,称寿险保30万、重疾保30万、意外保30万的经典保险组合,给人的印象是整体保额90万元;实际情况是,保障计划中的主险基本保额是30万,罹患重疾后获得的29万保额,二者相减等于1万。也就是说,投保人主险寿险还有效,但保额只剩1万。若患了重疾,之后再身故,最终保险公司只会赔付他29万重疾保险金,加上1万的身故理赔金,一共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