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监办、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现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取消的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发给你们。我会将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研究并及时处理审批项目取消后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做好有关工作的后续监管和衔接,防止出现管理脱节。
    特此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