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厅发〔2010〕25号

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精算师协会:

为规范保险业资格证书用章,保监会决定自2010年5月1日起启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书专用章”,新申领和换发保险类资格证书一律使用新印章,持有未到期的原版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各保监局、各保险行业协会及印刷厂的旧版空白资格证书届时一律销毁。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