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财会〔2005〕868号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转存资本保证金存款的请示》(招商信诺发〔2005〕02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分别存放于招商银行深圳管理部和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的资本保证金存款人民币4000万元和800万元转存至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请你公司在完成资本保证金存放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备案。

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