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会[2008]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办公厅(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金融机构:

为了规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财务报表列报要求》,现予印发。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财务报表列报要求

200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