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复[2000]365号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启用〈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说明书〉的请示》(平保发[2000]142号)和《关于投资连结保险信息披露工作的请示》(平保发[2000]1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投资连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信息披露制度及有关材料,是产品报备材料的组成部分,你公司的精算责任人、法律责任人应出具审查声明书。
二、对于投资连结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信息披露制度及有关材料,近期内采取备案制,即备案材料符合《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信息披露要素,材料齐全,在我会收到材料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后,你公司即可试行。
三、你公司应及时将投资连接保险信息披露中出现的问题报我会。
二OOO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