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厅函〔2010388

北京保监局:

你局《关于电话营销规范有关执行问题的请示》(京保监发201024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关于促进寿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保监发200838号)作为规范性文件,其制定是以旧保险法为依据的。在新保险法实施后,若其具体规定与新保险法不一致,应适用新保险法的规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