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与储蓄的区别

保险与储蓄都是以现在的剩余资金做未来所需的准备,即同为“未雨绸缪”之计,因而都体现一种有备无患的思想,尤其是人身保险的生存保险及两全保险的生存部分,几乎与储蓄难以区分。但是,两者属于不同的经济范畴,有着明显的差异。

(一)消费者不同。保险的消费者必须符合保险人的承保条件,经过核保可能会有一些人被拒保或有条件地承保;储蓄的消费者可以是任何单位或个人,一般没有特殊条件的限制。

(二)技术要求不同。保险集合多数面临同质风险的单位和个人的风险而分摊少数单位和个人的损失,需要有特殊的分摊计算技术;而储蓄则总是使用本金加利息的公式,无须特殊的分摊计算技术。

(三)受益期限不同。保险由保险合同规定受益期限,只要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无论何时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均可以在预定的保险金额内得到保险赔付,其数额可能是其所交纳的保险费的几倍、几十倍甚至于几百倍;而储蓄则以本息返还为受益期限,只有达到了一定的期间,储户才能得到预期的利益即储存的本金及利息。

(四)行为性质不同。保险用全部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建立的保险基金对少数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补偿或给付,是一种互助行为;而储蓄是个人留出一部分财产做准备,以应对将来的需要,无须求助他人,完全是一种自助行为。

(五)消费目的不同。保险消费的主要目的是应付各种风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储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