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内容

身故保险金保至70周岁 

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身故,返还100%已交保险费; 
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未满18周岁),赔付100%已交保险费; 
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已满18周岁),赔付100%基本保险金额+附加两全险已交纳保险费*160%。

重大疾病保险金 

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重大疾病,返还100%已交保险费; 
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重大疾病,赔付100%基本保险金额。

轻症疾病保险金 

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轻症疾病,返还100%已交保险费; 
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轻症疾病,每次赔付20%基本保险金额(不分组赔付三次,每次间隔180天),且首次确诊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即豁免被保险人下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开始至交费期限届满为止的保险费。

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70或80岁时(根据所选计划)仍然生存,我们将返还100%已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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