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综合改革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半年来,车险市场保持总体平稳,“降价、增保、提质”的阶段性目标初见成效,基本符合改革预期。作为与消费者关系最为密切的保险产品,车险改革的每一步都被社会所高度关注。从本报记者调查来看,消费者对车险综改的满意度普遍提升。89%的保单签单保费下降,其中,保费降幅超过30%的保单占比达到64%。但是,保险公司面对改革压力,通过低价策略来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的现象仍然存在。
“今年交了4200元左右的保费,跟去年比,降了500多块。”刚刚办理完车险续保的边女士对《金融时报》记者说。不只是边女士,为自己的雷克萨斯牌轿车续了保的唐山刘先生也深有体会:“我缴的保费变化不大。但是,以前像座椅险这些都是需要单独投保,现在都囊括在主险里面了。交着差不多的保费,但保险金额和保险责任都增加了,我觉得挺好。”刘先生说。
显然,边女士和刘先生都是新一轮车险综合改革的受益者。2020年9月19日,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开始实施,意味着我国车险市场的综合改革正式启动。截至目前,这一场与亿万车主利益攸关的改革举措已实施半年有余,改革也直奔“深水区”,目标实现程度如何?接下来又将作何调整?一系列问题不仅关乎每一位车险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对保险业转型向高质量发展也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每年至少让利1500亿元
车险始终是与消费者接触最广的保险产品之一。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约2.8亿辆,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约2.4亿辆。有鉴于此,“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是此次车险综改的主要目标。依据《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车险综改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短期内的阶段性目标。
据银保监会数据,车险综合改革实施后,90%的消费者车险保费下降,其中保费下降幅度超过30%的消费者比例达到65%。经估算,车险综合改革每年至少为车险消费者让利1500亿元。改革释放的红利也带动了投保率上升。例如,车损险投保率由改革前的60.5%上升至66.56%,商业三责险投保率由改革前的83.8%上升至89.14%。
与此同时,在保额方面,改革实施后,交强险保险金额由12.2万元提升至20万元;改革实施以来至2020年末,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责险”)平均保额由改革前的93万元上升至133万元。从保费方面来看,改革实施以来至2020年末,车均保费由3700元下降至2880元,平均降幅为22.15%。以陕西为例,从2020年9月19日至12月18日,陕西车均保费759.8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5.82元;商业车险车均保费1979.01元,较改革前下降183元。
上述数据恰好体现出车险综改的目标与主要特征:“双升”即保险金额上升、商车险投保率上升;“双降”即消费者的车险保费支出明显下降、手续费水平大幅下降。
然而,并非所有的消费者都能如此幸运地拥有保费“降价”的体验。在北京居住工作的一位受访者对记者表示,其驾驶的购于2017年的宝马5系轿车,由于在2019年出过险,今年保费有所上涨。
对此,一家财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告诉《金融时报》记者,部分车主车险涨价主要是由两方面因素导致的:“一方面,车险价格会参考车型、险种、保险金额等多种因素确定。综改之后,高端车型由于零整比较高,商车险的价格涨幅会比较明显;另一方面,以前是前一年没有出险,本年度就会有优惠。但在本次改革中,将无赔款优待系数考虑的赔付记录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了至少前3年。”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也意味着改革后的车险费率能够更好地发挥“奖优罚劣”作用。同时,车险返佣被严格监管后,车主们会觉得优惠减少了。
与以往的车险改革相比,国泰君安证券分析师刘欣琦认为,本次改革的突破在于化多重目标为单一目标,回归车险改革让利消费者的本源,市场化条款费率形成机制建立、保障责任优化、产品服务丰富、附加费用合理、市场体系健全、市场竞争有序、经营效益提升、车险高质量发展等具体目标都将服务于这个主要目标。
银保监会也表示,下一步,将践行“为民监管”理念,提高车险服务质量。不断释放改革红利,让消费者获得更多实惠,进一步提高车险的承保和理赔服务标准,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实现改革确定的“降价、增保、提质”目标。
市场压力下仍有闯红线者
增强消费者获得感是车险综改的题中应有之义,而实现这一目标有赖于车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因此,通过涉及“深水区”的改革举措来破解高定价、高手续费、粗放经营、无序竞争、数据失真等车险行业长期存在的问题,既是监管部门推动实施此轮车险综改的重要出发点,也是达成改革目标的关键路径。
银保监会近日召开的车险综合改革半年工作会议透露,半年来,车险市场乱象明显遏制,截至2月底,全国车险综合费用率同比下降9.39个百分点,车险手续费率同比下降6.75个百分点。
但痼疾难除的市场乱象依然是考验此轮车险改革成效的“拦路虎”。《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近日召开的吉林省车险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做出了对1月、2月新车自主定价系数超0.97的都邦保险、太平洋财险、中华财险、永诚财险四家保险公司停止全省商业车险新车条款、费率15天的自律处罚决定。
我国车险市场由于产品和服务差异较小,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主要是价格竞争,通过低价策略来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因此,此次吉林省四家保险公司突破自主定价系数的上限,抬高定价,反其道而行,颇令人感到意外。
“从新车保险业务的特点出发来看就不难理解其中缘由。”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车保险业务是车险业务持续增长的源泉,是各家保险公司重点争夺的对象。目前,新车保险业务多是捆绑在新车上一起销售的,车主并没有自主选择权,向哪家保险公司投保实际上是由4S店决定的。对于4S店而言,自然是哪家保险公司给的佣金多就倾向于将业务给哪家公司。在新一轮车险综改实施后,车险的费用空间被压缩,保险公司不能通过提高佣金比例来增加佣金的支付,因此另辟蹊径,通过突破新车业务自主定价系数上限来做大保费规模,从而增加对4S店的佣金支付,实现对新车保险业务的争夺。”
李文中认为:“监管部门之所以重视对这一指标的监管,主要是因为此次车险综合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保护消费者利益,实现车险保费大幅度下降,如果保险公司反而突破自主定价系数上限,抬高定价,则是侵害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会对此次车险综改造成不利影响。而且,这也是一种不正当的市场竞争行为,会扰乱新车保险业务的市场秩序。”
而据《金融时报》记者梳理,车险综改实施以来,大地财险新疆分公司曾因编制虚假材料,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在去年11月被当地监管机构采取责令停止接受商业车险新业务三个月的行政处罚措施。同样在2020年11月,淄博银保监分局也针对山东天予泓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在代理车险业务时未将部分手续费入账的行为,责令其停止接受新业务两年。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此前就曾表示,考虑到此次改革涉及面比较广、力度又比较大,因此在《指导意见》中提出了相应的配套措施和监管工具,推动财险公司理性经营、规范竞争。
但从现状来看,车险作为大多数财险公司的“吃饭险种”,在单均保费下降的背景下,感受到保费压力的财险公司依旧容易萌生出违规的冲动。在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车险专业委员会拟就的《行业自律实施方案》中,就要求由各家市场主体组成的监督小组,按期监测通报各主体突破商业车险整体自主定价系数均值下限0.84-0.82、新车自主定价系数均值上限0.97;突破车险报备逐单手续费上限23%-25%;通过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等方式违规支付手续费或给予保险合同外其他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监管为改革保驾护航
车险综合改革半年工作会议提出,车险综合改革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前所未有,要树牢红线意识,严查重处持续净化改革环境。
《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在上月召开的今年第一场车险座谈会上,除无序竞争等老问题依旧有待解决外,一些地区还出现了增值服务使用无序,服务标准差别较大;投保端和理赔端出现违规新苗头;车险回溯周期偏短,拼凑自主系数等新问题。
长期以来,马太效应显著一直都是车险市场的突出特点之一。相关数据显示,车险综改实施后前5个月内,有9个地区的前三家公司合计业务占比较2020年同期上升,有10个省市地区市场份额前三家公司合计业务占比超过75%。而据《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在全国车险费用率普遍下降的背景下,个别地区却不降反升,有的地区下降不明显,一些大公司带头搅乱市场秩序是其中原因之一。市场地位突出的大公司,也成为下一阶段监管视野中的焦点。
值得关注的是,车险综合改革半年工作会议对2021年车险专项检查进行的部署显示,银保监会计划组织10个银保监局对5家主要财险法人机构的12家省级分支机构开展靶向检查。据悉,在检查中,监管机构将重点盯紧费用率及赔付率出现异常、市场份额异动、市场反映问题较多的地区和机构,坚持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就打,对于改头换面的违规做法,将加大整治力度,不允许市场秩序的搅局者、破坏者,破坏车险综合改革的全局。
李文中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就此次车险综合改革而言,费率的目标总体下降幅度较大,一些中小险企将会被迫退出市场,他们的业务自然会向具有明显规模经济优势的大型保险公司集中。从这个角度来说,大型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会变小,违规冲动会降低。但是,现实情况并不会这么简单。首先,在费率大幅下降的背景下,几家大保险公司的市场相对份额大概率会进一步提升,但是绝对业务规模有可能下降,经营成本压力也会明显增加,这就可能会让那些大型保险公司有侵害消费者利益,降低赔款支出,压缩成本的违规冲动。其次,由于中小型保险公司的退出,几家大型保险公司在车险市场的竞争相对减弱,但是并不是说他们之间没有竞争,相反在成本压力下,通过获取更多业务提升规模经济效益会是某些大型保险公司的现实选择。再次,一直以来,国内保险公司的内部考核仍然普遍是“以保费论英雄”,这就必然会在公司内部各分支机构之间形成竞争,有时还特别激烈。在此背景下,大型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出现违规经营也就难以避免。
“监管部门在推进车险改革的过程中盯住大型公司,加强对大型保险公司的监管,能够在市场上形成严监管的氛围,形成对其他(企图)违规公司的震慑,有利于形成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李文中说。
粗放式经营将成过去时
在半年来成效基本符合改革预期的背景下,步入“深水区”的车险综改如何继续走好下一程?
银保监会表示,将强化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平稳有序推进车险综合改革各项措施。确保改革的落地实施不走偏、不走样,促进行业形成合规经营习惯。同时,围绕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深化车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丰富车险产品供给,支持财险公司开发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的车险创新产品。
李文中表示:“首先,继续推进车险改革纵深发展一定要处理好严监管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之间的关系,通过严监管来净化改革环境,形成规范的市场秩序,然后再逐步放松对条款与费率的监管,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其次,在车险保费大幅下降,保险责任明显提升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如果仍然奉行低价格高费用的市场竞争策略,未来就会非常有可能面临亏损。为了避免亏损,一些保险公司就可能会出现惜赔。因此,要使车险综合改革目标得以实现,真正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就需要加强对保险公司车险业务理赔的监管,防止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出现,通过加强理赔监管倒逼保险公司改变过去那种低价格高费用的市场竞争策略,通过提升车险业务科技含量,提升业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等来降低经营成本,提升核心竞争力。”
随着车险综改的推进,市场主体间的分化表现也将进一步加剧。国泰君安研报分析称,此次监管对于车险综合改革的目标是降低费用率、提升赔付率,大型险企得益于较强的直销直控渠道建设能力,相较于中小财险公司有更大的费用优势,预计在未来赔付率面临长期上升趋势的背景下能够实现良好的承保盈利。
健康的车险市场绝不会是大型险企的“独角戏”,面对市场上“强者恒强”的现象,不甘于放弃车险市场的中小险企需要加快专业化转型的步伐。刘欣琦认为,此次车险综合改革加大附加费用率的限制,预计对于议价能力相对较弱的中小财险公司在车险市场实现盈利面临较大压力。短期来看,当前各地监管在附加费用率、自主定价系数等方面给予中小财险公司更为宽松的定价指导,帮助其从差异化监管的角度降低承保亏损风险。长期来看,中小险企寻求差异化、特色化的发展是未来立足财险市场的必由之路。
具体而言,一方面是在车险领域探索创新产品,在《指导意见》中,监管明确提出支持中小财险公司优先开发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的创新产品,如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另一方面则是聚焦某个非车险细分市场,基于自身特点,例如股东优势、渠道优势、区域优势等,实现差异化发展目标。
来源:金融时报
记者:钱林浩
编辑:余嘉欣
校对:李柳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