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19日讯(记者 郭伟莹 程宇楠)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对近期人身保险产品监管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通报指出,19家保险公司的某些保险产品在产品设计、条款表述、费率厘定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问题。针对通报的问题,中国网财经记者对涉及险企逐一进行追踪。截至发稿,大部分险企针对涉及的产品问题均在积极整改。

产品设计方面涉及3家保险公司。其中,英大泰和某疾病保险的保险责任中包含生存金给付责任,与疾病保险定义不符;和谐健康、人保健康某护理保险的产品为万能型,护理责任风险保费占整体保费比例较低。针对涉及问题,人保健康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正积极与公司产品开发部沟通。而英大泰和虽向有关部门了解了情况,但截至发稿,并未向中国网财经记者明确反馈。

而产品条款表述问题中涉及14家险企,包括3个具体问题。一是条款表述与法律规定不符;二是条款表述不清晰;三是条款表述易引发纠纷。被点名的包括瑞泰人寿、瑞华健康、中德安联、国华人寿、信美相互、招商仁和、华夏人寿、人保健康、招商信诺、海保人寿、中美联泰大都会、中意人寿、复星联合健康和德华安顾。

针对该项问题,截至发稿,国华人寿、华夏人寿等险企对中国网财经记者积极回应。而信美相互、人保健康、招商信诺、中美联泰大都会、中意人寿、德华安顾等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正在积极沟通。另外,瑞泰人寿、瑞华健康、招商仁和、复星联合健康未作出回应。

针对涉及问题,华夏人寿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个别重疾险产品条款中约定,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已经出现的病症体征延续至等待期后确诊的属于除外责任。公司将针对监管意见,不断升级自身产品,切实保障客户利益,提供更优质、更温暖的理赔服务。

国华人寿则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公司在“争议处理”条款中提供了两种争议解决的途径,即仲裁方式或诉讼方式,保险消费者可任选其一作为争议解决的方式。消费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在以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的有关条款中,约定由被告住所地管辖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且即便如此约定,在司法实践中,保险消费者还是可以选择向被保险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消费者提起诉讼,国华人寿将正常应诉,但若消费者未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即保险消费者的实际诉权并未受到影响。

另外,太平洋人寿某医疗保险存在产品费率厘定问题。对此,太平洋人寿相关负责人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发现问题后已与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并修改了条款文字描述,也已重新完成了上报。

除此之外,银保监会还指出海保人寿在意外险经营中出现的违法违规情况。银保监会在现场调查中发现,海保人寿于2019年3月至5月中旬,通过易康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在深圳市随手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络平台销售好生活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而在此销售过程中存在两大问题:一是没有完全按照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对费率浮动进行管理;二是与易康吉经纪约定的佣金费用率大幅高出精算报告中的预定费用率水平。截至发稿,海保人寿相关负责人未作出回应。

针对以上问题,银保监会提出了工作要求:人身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产品开发的规范管理,严格对照历次通报内容进行自查,加强对产品条款制定、费率厘定等工作审核把关,确保产品依法合规。各公司要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得设置不合理的免责条款缩小保险责任范围,不得设置不合理的约定限制消费者合法权利,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条款表述为误导销售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