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办发[2018]78号

为推动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顺利实施,我会将于2018年8月24日正式开通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信息系统模块能力评估结果报送端口,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应通过该端口向我会报送保险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自评估结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准备

各公司应按照保险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规则的要求,认真、客观填报保险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表(见附件1、2),并根据制度健全性与遵循有效性填写说明(见附件3),详细填写每个评估项目的评分说明和评分依据。监管评估人员将根据上报材料对公司进行非现场评估,如有必要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面谈、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或对公司进行现场评估。

二、网络环境准备

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信息系统模块部署在监管专网上,地址为http://10.254.1.74。各公司信息技术部门应调试好本公司网络环境,网络连通问题可致电机房网络工程师(电话:010-66288572)。

三、报送要求

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表采用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作为技术标准。各公司可登陆系统模块,在“公告信息”中下载更新版的“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XBRL接口转换工具”,通过“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XBRL接口转换工具”将保险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表转化为XBRL实例文档(.xml文件)。

各公司通过报送端口分别报送自评估结果的两部分内容:一是保险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表(.xml文件)和签字盖章页(PDF文件,见附件4),将上述两个文件合并压缩为一个ZIP文件包后进行报送。二是根据制度健全性与遵循有效性填写说明制作的附件文件夹(ZIP文件)。

四、报送时间安排

本次自评估以2017年6月30日至2018年6月30日为基准,评估公司的制度健全情况与遵循有效情况。各公司应于2018年8月31日前,上报保险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表和签字盖章页,并于2018年9月10日前,上报附件文件夹。

自2019年起,保险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自评估结果纳入资产负债管理年度报告进行报送,年度报告的具体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余诚 熊迎  010-66288832

 

附件:1.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表EXCEL表样

2.人身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表EXCEL表样

3.制度健全性和遵循有效性填报说明

4.保险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自评估报告签字盖章页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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