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浙江、黑龙江三地银保监局发布风险提示,表示再次收到消费者反映,一些机构或个人以牟利为目的,以“可办理全额退保”为由,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并以此收取高额手续费,主要涉及传统寿险、健康险等人身保险产品

三地银保监局均表示,此类行为不仅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更严重损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前,中国银保监会曾在官网发布《关于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的提示》,提醒保险消费者要警惕“代理退保”的风险隐患,根据自身需求谨慎办理退保,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浙江银保监局将不法分子实施“代理退保”的常见手法做了列举,包括:01

冒充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或保险公司人员或以“与监管部门合作”“有内部资源”等名义,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

02

谎称消费者所购保险产品“存在欺诈行为,已有多名消费者投诉”或“继续持有保单将蒙受经济损失”等,怂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退保,甚至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以赚取佣金。

03

谎称可以协助消费者“全额退保”,诱导投保人签署包含不平等条款的代理服务协议,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保单、电话号码等涉及消费者隐私的敏感信息。

04

阻止消费者与监管部门、保险公司沟通,试图切断消费者正常维权通道。
银保监局再次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要理性退保,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包括:
01

了解所购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保障功能、除外责任和退保损失等重要信息。

02

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谨慎衡量是否有必要办理退保。

03

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等宣传,防止上当受骗。

04

注意保护个人重要信息,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代理退保”骗局屡禁不止,究其原因在于其背后有一个巨大的利益链条,让很多人以身试法。“通常操作方法是找一些离职的业务员,让其诱导之前对接的客户与公司联系要求退保,并采取专门的话术收集对保险公司不利的证据,通过投诉来施加压力。
朱俊生表示,除了警示消费者外,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起管理的主体责任,对此现象进行反思,更加关注提升营销员专业品质。
事实上,目前各地人身险机构已逐步开展相关应对措施。多家保险公司表示,会通过微信、官网、电梯视频、海报等渠道进行退保风险宣传,到非法第三方机构进行暗访,利用制度建设加强人员管理。其中,部分机构严格监控退保流程的操作,设置多道“退保”防线,筑牢针对“代理退保”骗局的防火墙。

记者 李梦溪实习编辑 王梦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