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产险赤峰违法编制虚假资料 支公司总经理遭警告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内蒙古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银保监罚决字〔2020〕11号)显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产险”)赤峰中心支公司存在编制虚假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李剑为直接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内蒙古银保监局对李剑警告,罚款5万元。

中国经济网查询发现,2015年12月,中国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核准李剑太平洋产险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以下为处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