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介绍了近期金融战“疫”相关情况,并详述了下一步政策要点。

在金融信贷支持方面,梁涛表示,银保监会推动银行机构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加大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予以展期或者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复工复产战胜疫情影响。保险方面则推进各保险机构对感染新冠肺炎或者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应赔尽赔快赔。积极拓展保险产品责任,降低理赔标准,向抗击疫情一线工作人员赠送保险保障。积极向重点物资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涵盖安全生产、新冠肺炎感染的风险保障产品。

截至2月14日12时,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抗击疫情提供的信贷支持金额超过5370亿元。保险方面,据初步统计,目前已经有35家人身保险公司在不增加保费的情况下,将400余款意外险和疾病险责任范围扩展至包含新冠肺炎导致的身故、伤残和重疾的赔付。74家保险公司向抗击疫情的医护人员及家属、疾控人员赠送意外险、定期寿险等多种保险保障,总保额约9万亿元。

针对部分地方监管部门出台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的政策,梁涛回应称,监管规则有较强的稳定性,是审慎监管的最低要求,其主要目的是确保金融机构具备风险抵御能力,维护金融体系稳定,不因外界的变化而随意变化。但是在一定时期,银行经营环境发生突然变化,特别是受不可抗力的影响,银行会面临监管指标达标的压力。作为监管部门,银保监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较为严重地区的银行,会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充分考虑疫情的客观影响,适当提高监管容忍度,对于监管指标达标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或者在监管措施上作出一些灵活的安排。

此外,梁涛强调,近期,银保监会对疫情造成的影响开展认真研究,也做好政策储备,将出台一些新举措,不仅针对受疫情影响的重点行业,而且涵盖各行业的各类企业。

他表示,下一步着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对受困小微民营企业扶持力度。第一是围绕增量、扩面、降价、提质的总体要求,确保小微企业的整体信贷增长不受疫情冲击;第二是力争今年的普惠型小微企业的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在2019年的基础上继续下降。第三是聚焦小微企业应对疫情的融资需求变化,合理地优化简化业务流程。第四是更加精准做好续贷。大家更关心续贷,缓解受困小微企业的流动资金压力。第五是要结合疫情需要,进一步落实风险管理和尽职免责的相关制度,提高基层敢贷、愿贷的积极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分支机构推动银行总行适度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

二是加大对重点领域复工复产的信贷保障和投放。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的信贷支持,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重,并且将融资成本保持在合理水平。对于企业在复工复产时可能面临的购买原材料、设备等资金需求,合理加大流动资金的贷款支持力度。要引导机构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考虑以适当方式将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复工复产的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或者合理调整考核权重,激发基层网点和一线业务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加快推动一批重点项目的建设。一方面要更好地发挥政策性金融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加快信贷投放节奏,合理增加政策性金融机构2020年人民币贷款和发债规模,优化区域信贷结构,聚焦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加快对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的信贷投放。另一方面要研究运用已收回专项建设资金支持制造业等重大领域,加大对新投资项目的开工力度,积极做好在建项目资金供给。

四是着力推动稳定居民消费和加快释放潜在需求。督促银行机构主动对接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运输物流等服务业的金融需求,开发专属的信贷产品,推动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扩大实物商品的消费,提升服务的可扩展性和便利性,加快释放新型消费潜力。